发票丢失怎么处理
[发布人:广告部 时间:2015-09-07 点击:1039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由销售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税务机关受理销售方申请后,根据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核实已报税信息,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业务。
(一)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刊登的媒体有:《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中国税务报》、《工人日报》、《中华工商时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
刊登办理方式:拨打左上角联系我们电话办理、加QQ办理、邮件办理、传真办理均可,今天办理,明天即可见报,见报付款,服务无忧。